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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时间:2024-09-30 16:38:09
【实用】工程通知三篇

【实用】工程通知三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通知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通知 篇1

致XX电梯有限公司:

现电梯采购已经竣工,具备了结算条件,请贵公司准备完整的结算资料,按《电梯采购合同》(编号:)规定的计价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20xx年月项目管理部。若结算延迟报送,与我司其它工作安排冲突,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请贵公司准时提交结算书,如逾期不提交结算,推迟一天则按100元/天进行罚款。报送的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审价过程中我司不再另外接受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审价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调整,特殊无法预计的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

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报送的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如果贵公司报送的结算造价超出最终审定价5%,将额外扣取超出部分造价的10%结算审核费,在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中扣除;如情节严重,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若对此函有任何疑问,请与XX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黄旭明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抄送:,如2个工作日内(时间以邮件为准)无回复则视同意按文件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4日

工程通知 篇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xx】37号)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创优动力,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xx】52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xx】2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激励措施,大力实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要将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将工程质量创优情况作为企业和个人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质量先进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良性机制。同时,在各地组织的建筑企业综合实力评选中,应增加质量创优方面的权重。

二、为激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继续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对政府投资工程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设置有关质量创优的奖励条款。对获得“鲁班奖”的企业,在颁奖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其一项规模相当的工程作为奖励。

三、对在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工作中优先考虑,在企业资质核查和个人资格审查中建立质量先进企业和个人绿色通道。广大企业要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强化创优工作考核,对提高工程质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实施奖励。

四、各地可委托行业协会定期评选出管理强、质量优、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行业信息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向社会推介质量品牌企业,营造“质量至上”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通知 篇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xx﹞36号),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资格审查。

二、报考科目及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各地州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2)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20xx年9月3日)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10:00— 8月2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资格审核时间:8月1日 10:00—8月20日 18:00(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m)。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初考考生资格审查。国家网报档案库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档案信息,全科级别的保留近两年,免考两科级别的保留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并且系统未提示资格审查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报名缴费。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并系统提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初考考生处理,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及指定材料按照报名表最上方提示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如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的证明,免试人员还需携带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0日(节假日休息)。各地州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已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送至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各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将考生信息设置为允许网上缴费后,考生方可在网上缴费。乌市初考考生携带以上指定材料到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无需将《报名表》交到考试中心;

6.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8日---10月29日(均为北京时间)

10月28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23日至29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拟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其他说明

1、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应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单。

十 、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附件:点击查看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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